工程師庭上做撞車實驗 牛頓第三定律助司機脫罪

7月的時候和大家分享過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引用物理定律打官司,助小路車禍司機脫罪。盧Sir再度出擊,於法庭上做撞車實驗,以牛頓第三定律助司機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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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9月24日報導:

工程師庭上做撞車實驗
牛頓第三定律助司機脫罪

【本報訊】林先生沒想過, 283年前逝世的英國科學家牛頓,可以助他洗脫寃情──準確來說,應該是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利用牛頓第三定律,上月成功協助被控不小心駕駛的林先生脫罪。今次,已經是盧覺強第二次以物理學知識和科學實驗,成功替涉及多車連環相撞被控的司機打贏官司,反映「警方缺乏呢啲知識」。記者:陳沛敏

不願上鏡的林先生說,去年 4月的一天,他駕車載着妻子和十個月大的孩子,由九龍過海到港島,以時速約 50公里在紅隧行駛,「我太太餵緊奶,所以我揸得好小心」。這時距離兩個車位的前車突然煞停,林生立即煞車,在距離前車一米左右停下。

捱撞反被控跟車太貼

正當林生準備回應太太的責問時,後面的私家車卻猛然撞來,「衝力好大,後面架車變咗風琴。後來上庭個司機承認佢冇煞停,以為我停一停就會開車,當時佢推住我架車向前」。他的嬰兒被撞暈送院,一小時後才蘇醒,妻子也頸椎受創,後來要接受物理治療兩個月。

林生家人是車禍受害者,但因前車的司機和乘客均供稱事發時感到先後兩次被撞,警方認定林生當時跟車太貼,以致他的車先撞向前車一次,後面的車煞掣不及撞向林先生的車時,他的車再第二次撞擊前車,其後更控告他不小心駕駛。

不過,林生案發時明明早已停車,「我同保險公司講唔關我事,保險公司了解完之後,幫我請律師打,律師記得盧(覺強)教授做過類似案件,搵佢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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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第三定律指,當施加外力於一物體時(作用力/action),物體會產生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力(反作用力/reaction);例如用拳頭打在牆壁上,牆壁會產生同等力度回彈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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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覺強當年反覆研究供詞,包括涉案車輛當時的距離、車速以及煞車系統的效能,認為可用牛頓第三定律和撞擊定律解釋。

「第二架車從後被第三架車撞到,衝力令第二架車撞埋前面第一架車度。但根據牛頓定律,第二架車因為反作用力,會一瞬間反彈,同前面第一架車分開,但由於道力未完,第二架車會再向前追,第二次撞埋第一架車度」。撞擊定律則可計算反彈時兩車分開多少。盧覺強為證明這一點,自製一個多車連環相撞的模型,以辯方專家證人身份到法庭作供時,示範給法官看,結果成功替事主討回清白。

望多啲人知自己權益

盧覺強 03年已曾協助一名在四車連環相撞意外中遇上同類情況的司機出庭,盧記得當時情況,「個苦主嚟搵我,話原本可以罰款了事,但覺得係原則問題。明明已經停咗車,點解仲告佢不小心駕駛?」

林先生說,「好多人唔知有咁嘅情況,而且打官司要錢要時間,通常認咗算,但經過今次,希望多啲人知道自己權益」。

特稿
「社會唔公平,應該幫手」

辯方聘請專家證人,動輒要過萬元費用,但盧覺強曾因為相信一名的士司機是被誣告,義務替他做實驗重組案情,力證其無罪,最後卻因司法程序問題,無功而還。司機徐先生至今仍忿忿不平,堅稱警方「砌生豬肉」,但他說仍然感激學者義助。

原文: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924&sec_id=4104&art_id=144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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